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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替香烛 文明祭祀从我做起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清明期间,烧纸钱、放鞭炮、点香烛等祭祀方式既严重污染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县政府发布《平阳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规定3月23日至4月7日为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该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六大禁令”,即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在野外野炊、烤火、玩火、放孔明灯;严禁进山狩猎;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广大志愿者应以身作则,带头文明祭祀,争做文明祭祀的宣传者。市民应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的行为进行积极劝阻、举报,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市民可以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奠等低碳、环保、文明的方式来替代传统祭祀,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道,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在街道、小区、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抛撒冥币、鸣放鞭炮、焚烧高香,自觉遵守祭祀场所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争当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平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