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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全国文明城市,平阳交通人在行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创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督导员安排表》《路段巡查工作规范》,每天派出路段巡查小组对责任路段(新104国道路口——汇水河路路口)进行常态化的文明巡查工作。

  7月14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路段巡查小组人员按要求身穿红马甲,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对责任路段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认真巡查、仔细记录、劝导纠正。重点对责任路段两旁的沿街商户(单位)门前乱停车、乱堆垃圾、乱晾晒衣物、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逐一耐心劝导,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纠正了不文明行为。

  期间,共劝导沿街商户(单位)负责人清理门店(单位)前乱停机动车5辆、非机动车16辆,清理垃圾2处,清理乱晾晒衣物1处,占道经营2处;建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跟进处理路面积水1处、路面破损1处。

  据了解,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党员先锋示范引领,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党员同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对责任路段路边、绿化带内等处的垃圾进行清理,不怕脏、不怕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党员先锋”的带头作用,全力支持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活动中,大家表示能为我县打造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再苦再累也值得,会一如既往坚持参加此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头做一个文明好市民,共同营造有序、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在全体交通人的共同努力下,整个责任路段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路段环境比往日更加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