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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践行第一个“好习惯实践日”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

  “叔叔阿姨你们好,烟头不落地,平阳更美丽!”小小志愿者一边向市民递出灭烟袋和宣传单,一边说道。

  为进一步落实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温州市文明办于7月将每月5日定为全市“好习惯实践日”。在第一个“好习惯实践日”8月5日,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携“仲夏有礼”夏令营营员,在机关单位、医院和小区开展“烟头不落地”活动。

  “这个烟袋是干什么的?”“原来是装烟灰、烟头的……”活动开始前,孩子们指着白色的烟袋问道。在充分理解了“烟头不落地”的重要性后,24名营员化身为小志愿者分成四组分别来到机关办公场所、政务服务中心、平阳县人民医院、国悦府物业小区开展“烟头不落地”宣传实践活动。热情地向路人打招呼、发宣传单、递烟袋、讲危害……孩子们乐在其中、热情四溢。不少小朋友们表示,通过本次活动,他们意识到随地扔烟头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日后若碰见这种行为,他们会积极劝阻。

  平阳县自3月印发《平阳县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实施方案》以来,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在大力推进文明习惯养成工作上步履不停,4、6月对16个乡镇开展了“文明用餐”“文明出行”“垃圾分类”为重点的文明好习惯养成评估;6月平阳县开展“烟头不落地”“车窗不抛物”活动持续至今......平阳县倡导文明无小事,多项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齐头并进,全面营造了“人人皆窗口、处处是景观、时时做志愿、事事见文明”的浓厚氛围,有力赋能“强城行动”。平阳县文明创建工作至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平阳县“强化电动自行车治理,提升文明出行环境”入选省全域文明创建工作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