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是城市文明的“最小单元”,也是群众感受文明创建获得感的“直接载体”。眼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中发现,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杂物堆积、垃圾不分类等现象仍屡见不鲜。这些现象揭示了一个核心命题:文明小区的构建,关键在于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内生动力”。
从部分小区的架空层电动车拥堵,到消防通道被占用,再到无物业小区的管理真空,这日常生活中看似琐碎的“微问题”,实则直接关乎居住舒适度与生命安全,也深刻影响着群众的文明创建获得感,成为文明创建中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然而,如果没有群众的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仅靠政府部门的“督一督”,就很容易形成“整改-反弹-再整改”的恶性循环。
笔者居住的小区,是一个没有物业的安置房小区。入住十多年来,在几位热心业主的带动和大多数业主的配合支持下,逐步成立了业委会、配备了门岗保安、安装了电瓶车充电装置,半年之内甚至还完成了天然气改造。如今,居民们还在热议:“什么时候能把电梯也装上呢!”岁末年终,大家还自发在楼下摆上几桌,聚在一起吃年夜饭,其乐融融。正所谓“没有物业,胜有物业”。
可见,一旦群众文明意识觉醒,积极主动地参与共建,即使是一片荒草地,也能绽放出满园芬芳。
当然,促进群众文明意识的普遍觉醒,政府部门也同样大有可为。工作中,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更要提供硬核支撑,着力解决群众个体力量“想办却难办成”的事。比如,针对安置小区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可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业主合理分担”的资金保障机制;面对无物业小区“群龙无首”的困境,则应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市场化物业或组建社区代管团队。
诚然,文明创建的主体从来不是某一个单位或某一个部门,而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位市民。唯有把“治标”的整改与“治本”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才能让文明创建成果真正落地生根。